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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汉口学院回应“学生将婴儿扔进垃圾桶”

母婴育儿 2024-03-23 浏览(294) 评论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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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1日,多个社交平台的账号信息显示,武汉汉口学院一对夫妇在学校产子后将婴儿遗弃在学校垃圾桶内。一些聊天记录称,“这对夫妇中的男孩被警察带走了,不得不在监狱里一直坐着。”

对此,该校负责人表示,网传信息不实。“是一个自学成才的女孩,也是一个住在校外的社会人。目前男子被警方带走,婴儿在医院,暂时无大碍。”

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,多张聊天截图和视频在网络上传播。聊天截图显示,双方是汉口学院的学生,“在学校厕所里出生的孩子”、“男生属于我的楼栋,警察直接来抓人了”、“脐带没剪断留在学校垃圾桶里”。也有评论称,婴儿被环卫工人及时发现问题不大。

大学回应

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汉口学院辖区警方了解情况。工作人员听说是记者的咨询,挂断了电话。

汉口学院的工作人员表示,弃婴事件确实发生过,但网上的传言大多不属实。

该工作人员介绍,19日晚,女生未被学校招聘。“他们是自考生,在我们学校学习和考试。那个人是个社会人,他们住在校外。”

工作人员介绍,由于男子被警方带走调查,女子目前身体虚弱,只介绍了大致情况。“她感到胃痛。在去医院的路上,他们走到学校附近时突然分娩了。孩子被路人在垃圾桶里发现并报了警。孩子被送到医院,暂时没事。是谁丢的,现在就等着警察来调查了。”

律师:涉嫌遗弃罪。

对此,北京天大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付鹏表示,将孩子扔进垃圾桶的人涉嫌遗弃罪。“常见的遗弃罪是将婴儿留在电影院、福利院或火车站等拥挤的地方。主观意图是希望孩子被找到并带走。情节严重的,构成遗弃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”

付鹏认为,这种倾倒在路边垃圾桶或偏僻小巷或山坡上的行为,主观上不想被发现,但实际上却让孩子死去。“具体情况需要警方调查,看是否有主观故意。”

原标题:《汉口学院回应“学生将孩子扔进垃圾桶”,律师:涉嫌遗弃罪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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